• 1
  • 2
  • 3
  • 4


法律法规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财会[201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财政“十三五”规划》的有关要求,在认真总结全国会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发布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组织学习和大力宣传《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措施,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为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全面深化会计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和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保障,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针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纲要》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规划纲要》中制定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进展情况,请及时报我部会计司。

   附件: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财政部

  2016年10月8日


版权所有©中联税务师事务所(江西)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赣ICP备15002013号-2  电话:0791-86690132,0791-86690673  

邮箱:13970878908@163.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春晖路6号新龙大厦21楼  技术支持:江西华邦LOGO黑.png


come-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