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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十二五”期间中注协多角度支持事务所开展金融审计业务

   近日,中注协完成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新增大型银行、保险公司年报审计客户的会费返还工作。经审核,2016年共有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等6家事务所符合会费返还标准。中注协已按规定对上述事务所来自新增客户年报审计收入对应的会费予以返还。

为鼓励事务所承接大型银行、保险公司年报审计业务,中注协于2012年制定支持政策措施,对于“十二五”期间新增大型银行和保险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并且其同类客户数量保持同步净增的事务所,其来自于上述新增客户年报审计业务收入上交中注协的会费,给予50%的返还。2013年和2014年,中注协已按该政策规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给予会费返还。

      此外,为做好对从事金融审计业务事务所的支持工作,中注协在每年年报审计期间,组织专员对事务所从事金融审计业务的疑难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同时,面向从事金融审计业务的事务所,专门组织4期金融领军人才培训班,为会计师事务所培训能够从事金融审计业务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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