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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十四号至二十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

上证发〔2016〕73号


各上市公司:


  为引导上市公司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环保服务》《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九号-航空运输》《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二十号-农林牧渔》(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


  2.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3.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环保服务


  4.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


  5.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


  6.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九号-航空运输


  7.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二十号-农林牧渔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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